名利
佛教徒的名利觀念
◆身為一個佛教徒,應該為名為利嗎?
聖開導師:
身為佛教徒應該為名為利,但是不要貪名貪利。在這個娑婆世界作人,沒有錢就不能生活,為了生活就必須賺錢,這就是為利,但這是眾生法。菩薩行道,要自利利人,不但自己要自利,而且還要利益別人。
眾生為什麼要為名呢?我是一個人,人就是名,例如:孩子叫媽媽,媽媽就是一個名;媽媽生了兒子,要為兒子起個什麼名字,這個就是名。
但是我們要知道,做媽媽是個名,要做個好的媽媽,就得到好名。一個人不知道為名為利是愚痴,名利是自己的本分,貪名貪利那就謂之非分。
如果說佛教徒不要為名為利,這是行不通、做不到的,也沒有人會這麼做。例如:上班賺錢、讀書、學手藝,這都是為生活生存而自利,所以世人要為利。
但是,這個利要符合道德的標準,譬如:一個人學會游泳就是自利,但他看見有人掉落水裡,而不去救人,就沒有做到利人,所以要做到自利而利人才對,如此才能符合做人的道德標準。
什麼叫道德呢?人乘佛教將它列為一個定義:「利己謂之道,利人謂之德,利己利人謂之道德」,只要知道怎樣利益自己,而且又能利益別人,這就是道德的行為。
所以說做一個佛教徒,要有好的聲譽,就是好名;而自他兩利則謂之好利,這就是佛教徒的名利觀念。(錄自聖開導師講「幸福之音第十一集」)








